大家好,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很多人还不知道湖南的国家法定产假是几天。以下是详细的解释。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产假158天,生育假20天。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享受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可以增加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女雇员有权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有权享受42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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