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5月15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通讯员 尹峥嵘)一直以来,交警部门对重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都在进行严厉整治,但是总有一些胆大的货车司机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在道路上违法不会被发现,结果却是酿祸端担全责,还要接受相应的处罚。
前不久晚间,宫某驾驶重型货车沿牧龙中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景明大街与牧龙中路路口时,与沿景明大街自北向南直行通过该路口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擦,事故导致小型普通客车车头严重受损,几乎是“面目全非”,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根据调查,重型货车驾驶员宫某驾驶车辆上路行驶,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还受到了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江宁中队交警提示:闯红灯等交通陋习危害大,红绿灯前“宁等三分钟,不抢一秒钟”。希望广大驾驶员们能主动摒弃交通陋习,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出行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同时,江宁中队将严格执法,对闯红灯等交通陋习“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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