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很多人不知道这种作业是高危作业。下面是详细的解释。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了高度危险作业的七个基本类别。
即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交通工具。
因为《民法通则》第123条实际上是把所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都纳入了该条的规范,比如地下隧道、水下作业等行业。所以对于七大基本类别以外的高风险作业,也会出现高风险作业造成伤害的问题。
以上说明了这种作业是高风险作业。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信息有误,请联系边肖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