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如何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一点。以下是详细的解释。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同居关系解除时,有下列情形:
1.同居后要求解除配偶关系的,可以自行解除,无需任何部门办理任何手续;
2.配偶之间、配偶与非配偶之间形成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解除;
3、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而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根据同居关系分析财产纠纷进行处理;
4.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问题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处理同居期间子女抚养纠纷;
5.没有共同生活的配偶,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无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以上解释了如何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信息有误,请联系边肖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