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很多人还不知道广电总局的权利有多大。以下是详细的解释。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主要职权是:研究制定广播电视宣传和影视创作的方针政策,掌握舆论导向。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并协调其主题策划。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起草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广播电影电视管理条例和职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和视听节目。负责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管理和内容审核。审批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单位的设立和注销。组织对广播电视播出的电影、电视剧等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进行审查。核发和吊销电影制片、公映和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管理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制定相关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高新技术的科研、开发和应用,研究广播电影电视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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